最高法知产法庭负责人做客法制网
“两年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121件,审结4220件,结案率82%。其中,2020年审结2787件,比2019年增加1354件,同比增长近9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在法制网直播间与网友交流时表示,自2019年1月1日揭牌运行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聚焦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深化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举措”打击顽瘴痼疾
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是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瓶颈。针对这些顽瘴痼疾,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优化举证规则、强化制度适用、细化计算标准、鼓励追溯源头等一系列有力举措,让索赔更容易,赔偿更到位,裁量更科学,维权更便捷。
去年,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卡波”技术秘密惩罚性赔偿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以侵权获利的5倍确定赔偿数额3000万元。
周翔说:“除了惩罚性赔偿之外,我们还依法适用法定赔偿、裁量性赔偿,基于案件事实,采用顶格赔偿、大额赔偿等支持权利人的主张,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宣判了人民法院史上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侵害“香兰素”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该案侵权人最终被判赔1.59亿元。这一判决结果迅速吸引了公众目光,受到广泛好评。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施行的民法典中增加了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进行了细化规定,为案件审理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严格保护的精神,不断提升案件裁判的统一、合理和可预知性,使司法救济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创新活力。”周翔说。
“新方法”统一裁判标准
一直以来,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的裁判标准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把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实现法庭内部裁判尺度统一作为首要目标。”周翔指出,由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由32家地方高级法院二审容易出现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
周翔介绍说:“我们认真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裁判标准实施细则》,印发《办案提示》《提高审判质效十条》,制定《关于因原审裁判基本事实认定不清发回重审的裁判指引(试行)》,实施并完善了‘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系统工程’等一系列优化审判管理措施。”
为规制批量维权诉讼,避免权利滥用,统一裁判标准,知识产权法庭指定专门合议庭集中审理批量维权案件,开展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下半年专利批量维权案件从124件减少为40件,下降幅度超过三分之二。
与此同时,通过建设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库、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法庭年度案件裁判要旨、下发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分析报告、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多种指导新办法,有力推动了条线法院裁判标准统一。
此外,法庭通过严格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交流研讨和人才培养合作等,促进行政与司法标准统一。
“新探索”促进社会繁荣
“知识产权法庭本身就是改革创新的产物,知识产权法官也富有创新精神,我们始终坚持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形式来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周翔说。
据了解,在妥善审理涉及各种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和垄断纠纷的基础上,人民法院重点审理好涉及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的新类型纠纷,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种源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界定行为界限,合理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增强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华为公司诉康文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案中,人民法院创造性运用民事诉讼法中的行为保全相关制度,作出我国首例具有“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并首次探索适用“日罚金”措施,坚决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司法主权和企业合法权益。
“锂电池保护芯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案,系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首例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实体上诉案,明确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范围和侵权对比方法,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
周翔指出,在涉“天猫”反向行为保全案中,法庭仅用时26个小时即作出裁决。动态担保金的适用,较好平衡了专利权人、被诉侵权人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三方利益,大力促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今后,知识产权法庭将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周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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